「 美國杭州商會章程 」
「第一章」 名称
本会定名为:美国杭卅商会,Legal Name: US Hangzhou Chamber of Commerce。简称:USHZCC。
「第二章」 总则
本会是由中国杭州市旅居在美国、加拿大的工商界人士、企业负责人、专家、学者依据美国非赢利、非政治性质组成,并在加州政府注册的社会联谊性公益团体。 本会主旨为:一. 联络和増进杭州籍同乡、企业间的情谊,团结互助,切磋专业,共谋发展;二. 组织、参与社区各项文化、体育活动,丰富同乡在美业余生活,弘扬中国传统文化,促进各族裔间的文化交流;三. 积极促进中美双向交流,搭建科技、金融、文化、教育、服务等各方面的交流平台,为中美的繁荣昌盛奉献力量;四. 建立美国杭州会馆,使杭卅籍在美加乡亲有一个精神上、物质上的家。
「第三章」 会员
凡出生在杭州;或在杭州学习、工作二年以上的美国、加拿大工商界人士、企业负责人、专家、学者;或在杭卅有长期业务往来的人士,赞成本会章程,履行本会权利义务,由本会会员推荐,经本会同意即成为本会会员。不符合以上三条的各领域杰出人士,对促进杭州发展和中美交流有兴趣的朋友,可以由会员推荐,当届会长和理事长同意后吸纳加入本会。本会会员有以下权利:参加本会活动,获得本会各项服务的优先权;对本会工作建议、批评权;入会自愿,退会自由。本会会员有以下义务:遵守本会章程,执行本会决议,维护本会的合法权益与声誉。会员有普通会员和企业会员两种。
「第四章」 会费
会费采取自愿缴纳,不强制,不定额。每三年换届时由理事会发动捐款一次,也欢迎会员们平时乐捐。本会会费用于和本会业务及与全体会员活动紧密相关的内容,本会收支情况,每年度由理事会向全体会员公布一次,董事会审核。
「第五章」 组织
(一)董事会
董事会是本会最高权力机构。设主席一名,副主席若干名,董事若干名。董事会通过表决,任命正、副主席,决定董事増补和替换,董事会三年改选一次,可以连任。董事会的职责:制定、修改、解释本会章程,三年一次聘任本会会长,现任会长也可向董事会推荐下屇会长候选人,经董事会多数通过、聘任为下届会长;聘任高级荣誉顾问;听取理事会财务预算、工作计划,及每年度财务报告、工作报告;董事会成员要为本会多乐捐活动经费。
(二)理事会
理事会是本会日常工作机构,由会长、执行会长、理事长、常务副会长、副会长、副理事长、常务理事等组成。理事会成员由会长聘任或解聘(不为当届会长聘任的上届理事会成员即视为解聘)。理事会的职责:按本会章程进行工作,组织各种活动,为会员服务,以达本会宗旨;向董事会递交本届财务预算和工作计划,及每年度的财务报告和工作报告,并向全体会员公布。会长任期一届为三年,每年要及时指示本会财务主管向美国联邦税务局和加州州政府报税。
「第六章」 终止程式
本会因分立、合并等原因需要登出,或因完成宗旨而自行解散,由董事会提出终止决定,并完成有关法律程式。
「第七章」 附则
本章程的解释权属于美国杭卅商会。